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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一)

时间:2015-06-05 08:17来源:济水一中 作者:教导处 点击:

济水一中2015年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

2.坚持学生与监护人的住房产权证、实际常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一致的优先安排原则。

3.坚持按照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15年七年级新生计划招收16个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50人。

三、招生范围

小十字以东,亚桥桥以西,北蟒河以南、南蟒河以北的区域。

四、招生条件 

201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凡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之一的,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1.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地、实际常住地和房产证相一致;

2.学生与父母一方户籍相一致并在该户籍地居住,提供在该地居住的父母一方房产证;

3.监护人已购住房,尚未取得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发票和经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

4.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子女,可就近在其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部队驻地公办学校入学。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军人证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可由市民政部门开具,现役军人可由其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

5.市委、市政府等上级文件规定需要优先安排的人员子女,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教育局审核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

6.在城区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不少于6个月的完税证明(时间截止2015年6月30日前)等有效证明材料;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监护人提供户口本、暂住证、身份证、就业单位或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就业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本、务工单位证明和实际居住地等有效证明材料。

说明:当学位已满时,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 的原则安排入学。

五、报名办法

1.符合济水一中招生条件的济水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根据原学校安排,由其监护人到毕业学校填写《济源市2015年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2.符合济水一中招生条件的非济水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其监护人于2015年6月20日前可以直接到济水一中教导处报名,填写《学位申请表》。

3. 凡申请就读济水一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登录“济水一中校园网”点击“济水一中2015年新生学位申请”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不予录取。

4.小学学籍已转入外地或外地学籍不能正常转入济水一中的学生不予录取。

六、招生程序 

1.招生公告(6月1日—10日)

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济水一中2015招生公告》,并在校门口、校园网等向社会公布。

2.学位申请(6月15日—20日)

符合条件的济水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原小学填写《学位申请表》,非济水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到济水一中教导处填写《学位申请表》。

3.网上报名(6月20日—7月1日)

凡申请就读济水一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登录“济水一中校园网”点击“济水一中2015年新生学位申请”进行网上报名,填报结束,必须认真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1)凡因信息填写有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学校概不负责。(2)提交后必须牢记自己的报名编号(此编号资格审查和录取时要用)。

 

【点击进入网上报名】

 

4.资格审查(8月15日—16日)

凡正常进行济水一中学位申请和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济水一中接受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证明材料整理要求和提交时间将在8月12日前在济水一中校园网公布)

5.公示(8月17日—18日)

经资格审查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学生向社会公示。

6.录取(8月19日—20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生到校报到注册,领取入学通知书。

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慎玉杰

副组长:孔冬青

招生办公室

主任:黄小国

副主任:郭建波

成员:郭江波、王静、翟婷

八、咨询电话

孔冬青:(办公室)0391—6628911

黄小国:(办公室)0391—6623021

举报电话:0391—6613738

所有招生公告均放在“河南省济源市济水一中”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内,请时刻关注。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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