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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水一中实物领取管理制度

时间:2011-11-09 08:20来源:总务处 作者: 点击:

 

济水一中实物领取管理制度
 
为贯彻上级“强化意识,构建节约型社会”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结合实际确定“精细化管理,养成节约习惯”的工作思路,制订如下制度,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一、物品领取制度:
教师用品:
1、日常办公用品于学期开学后领取以教研组为单位集中领取并登记。
2、没有特别要求的纸质材料一律双面打印,提倡网络办公和无纸化办公,提倡电子文档报送相关材料。打印纸等其它非常用物品,确实需要的由主管领导审批后集中领取,并登记。
3、教学用具、活动使用物品等,由教研组长或活动组织负责人,制订预算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领取,多余的要及时退还,并逐一登记。
学生用品:
4、日常卫生用品每二个月一次发放,并进行登记积分。结合班级卫生情况,对于爱护劳动工具的班级加分。
5、所用粉笔等物品凭票领取。每周二课间操由班长领取,对于节约的班级进行加分。
科室物品领取:
6、各科室所用物品于开学后规定时间内集中领取,并进行登记。
7、贵重物品、活动用品等集中造表,由主管领导审批后集中领取,并进行登记。
二、实物管理制度:
8、对学校的所有固定财产进行登记管理,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9、对于各科室、功能室(计算机室、美术室、音乐室、舞蹈室、图书室等)所配发物品,科室负责人为管理责任人,如有更换请做好移交手续,到总务处进行移交,并进行登记。
10、所负责物品不能使用,无维修价值的,到总务处领取申请表,由财物部门申请固定资产报废。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或丢弃。
11、对于班内所配备的固定资产(多媒体、书柜、窗帘等)和原有固定资产(门窗、玻璃等),实行跟踪管理,建立台帐,并纳入班主任绩效工资考核。
12、公共设施的管理人人有则,对于破坏的要求按照原价赔偿,并做处相关处理。
 
 
 
济水一中总务处
20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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